关于清退部分团属学生干部的通知
发布人:  发布时间:2023-05-01  

  为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团、从严治会,加强团学组织和团干部的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校团委于2023年3月对团属学生干部在学习成绩达标、校纪校规遵守、工作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查核实,拟对下列不符合团属学生干部要求的学生进行清退处理(名单附后)。校团委对清退的学生干部,根据在职时间出具工作证明,但不予以发放聘书或者超时长的工作证明。公示期为2023年5月1日至5月4日,学生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可联系校团委组织发展科,电话:0551-68129095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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